入園長者收受要件:
1、需設籍本國六個月以上,年滿六十五歲,且無法定傳染或開放性肺結核、傳染性皮膚病、梅毒等。
2、經健康檢查未患法定傳染疾病者。
3、主管機關轉介之低收入戶者。.
4、特定條件(生理條件符合左列情事之一者):.
A、全身或局部癱瘓致生活不能自理者。.
B、罹患老人慢性病致行動不便,日常生活起居需仰賴他人協助者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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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園程序
1.預約參觀
請您先來看看環境,可利用電話預約或直接來中心參觀。2.面談與評估
中心會安排專業人員個別對談及評估,讓我們更了您的需求3.健康檢查
讓您了解目前長輩身體健康狀態是否符合本中心接收的標準。4.審查入住資格
保障您我的權益,年滿六十五歲,且無法定傳染病、精神病或開放性肺結核、傳染性皮膚病、梅毒等,確定無傳染方可入住. -
身體檢查
新進住民需檢附:
養護申請表。
身分證影本。
戶口名簿影印本或全戶戶籍謄本。
病歷摘要。
血清HBV。
公立或財團法人醫院診斷證明書及最近二個月內肺部X光檢驗結果報告(診斷書內須註明生活自理情況)。
梅毒及愛滋病HIV病毒之驗血報告。
皮膚疥瘡(糞便檢查:阿米巴痢疾之桿菌檢驗報告,此項需自費檢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