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電話 (07) 656-5119、 656-5228

入住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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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園長者收受要件:

1、需設籍本國六個月以上,年滿六十五歲,且無法定傳染或開放性肺結核、傳染性皮膚病、梅毒等。

2、經健康檢查未患法定傳染疾病者。

3、主管機關轉介之低收入戶者。.

4、特定條件(生理條件符合左列情事之一者):.

A、全身或局部癱瘓致生活不能自理者。.

B、罹患老人慢性病致行動不便,日常生活起居需仰賴他人協助者。.

 


  • 入園程序

    1.預約參觀

    請您先來看看環境,可利用電話預約或直接來中心參觀。

    2.面談與評估

    中心會安排專業人員個別對談及評估,讓我們更了您的需求

    3.健康檢查

    讓您了解目前長輩身體健康狀態是否符合本中心接收的標準。

    4.審查入住資格

    保障您我的權益,年滿六十五歲,且無法定傳染病、精神病或開放性肺結核、傳染性皮膚病、梅毒等,確定無傳染方可入住.

  • 身體檢查

    新進住民需檢附:
    養護申請表。
    身分證影本。
    戶口名簿影印本或全戶戶籍謄本。
    病歷摘要。
    血清HBV。
    公立或財團法人醫院診斷證明書及最近二個月內肺部X光檢驗結果報告(診斷書內須註明生活自理情況)。
    梅毒及愛滋病HIV病毒之驗血報告。
    皮膚疥瘡(糞便檢查:阿米巴痢疾之桿菌檢驗報告,此項需自費檢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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